1.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协调本局各科室工作;
2. 负责起草本局的有关文字材料;
3. 负责公文处理、文件管理;
4.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、来访,办理人民代表、政协委员的建议、提案;
5. 负责全局档案管理、保密工作;
6. 负责全局信息编发及有关资料整理收集工作;
7. 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;
8. 负责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;
9. 负责各类总结、报告、领导讲话等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;
10. 执行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各公共程序,并按照职能分配表的规定,做好主管职责工作和相关职责工作。 |